白色或浅黄色晶体或结晶性粉末。无臭或稍带气味。味微酸。略溶于水,易溶于水,易溶于热水、热乙醇、苛性碱溶液和碳酸盐溶液中,几乎不溶于乙醚。1%水溶液的PH值3.4-4.0。无吸湿性,对光、热、空气、酸、碱的稳定性均强。干燥状态极稳定。在烯酸或碱性溶液中几乎不分解。
用途:
该品为维生素类药物,与烟酰胺统称维生素PP,用于抗糙皮病,亦可用作血扩张药,大量用作食品饲料的添加剂。作为医药中间体,用于异烟肼、烟酰胺、尼可刹及烟酸肌醇酯等的生产。
限量:
可用于谷类及其制品、饮液、乳饮料、婴幼儿食品,软饮料,固体饮料,豆奶粉、豆粉、豆浆、豆奶,含乳固体饮料,即食早餐谷类食品,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,果汁(果肉)型饮料。 限量:GB 14880-2012:调制乳品(儿童用乳粉)23-47mg/kg;调制乳粉(孕产妇用乳粉)42-100mg/kg;豆粉、豆奶粉60-120mg/kg;豆浆10-30mg/kg;大米及其制品40-50mg/kg;小米粉及其制品40-50mg/kg;杂粮粉及其制品40-50mg/kg
烟酸食品添加剂直销烟酸
供应食品级烟酸量大从优1千克起订
【使用监管】:通知要求卫生部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尽快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,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,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,不得虚假宣传、欺骗消费者。
【行业自律】: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,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,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,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,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。



